中矿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18-10-09 15:37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生产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废”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监查监管体系,理顺管理架构,确保现场各项环保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强化环保数据监测监控等基础工作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打造绿色环保型企业,制定本监督管理规定。
(一)废水管理标准
1、生活污水须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或返回生产系统循环利用。
2、生产流程液禁止外排,全部循环利用;废气处理设备喷淋液中和后回用于选厂生产流程。
3、应急事故池应处于无水应急状态;北截金矿碱浸水和含氰废水处理后用于绿化。
4、玲南金矿尾矿库回水禁止外排,全部循环利用。
5、山东中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废水严禁外排。
(二)废气管理标准
1、废气处理设施必须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2、矿石、毛石堆场必须覆盖防风抑尘网,及时洒水降尘。
3、金精矿须入库存放或覆盖篷布,禁止露天堆放。
4、尾矿库坝坡须覆土植被、防止扬尘,坝面采取多点式放矿保持湿润,易扬尘区域必须安设喷雾降尘装置;通往尾矿库的道路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5、车辆在运输矿石、毛石、尾矿、金精矿、硫精矿等过程中必须开启篷布覆盖装置,防止扬尘、散落。
(三)固体废物管理标准
1、北截金矿硫精矿及各单位危险废物必须贮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013年修订)的贮存库内,危险废物要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并张贴警示标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或随意丢弃。
2、生活垃圾箱成对摆放,统一颜色(刷绿漆、喷白字),标明可回收和不可回收。
3、山东中矿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养殖场要充分回收利用养殖粪便,严禁乱堆乱放。
(四)放射源管理标准
1、放射源使用单位必须建立放射源管理档案。
2、放射源使用场所必须悬挂放射源编码牌、“当心电离辐射”警示牌及放射源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牌,放射源周边1米划设黄色警戒线。
3、严格落实放射源购进、使用管理制度,防止放射源流失和被盗。
(五)个人辐射剂量计管理标准
1、接触放射源的职工必须佩带个人辐射剂量计。
2、不准损坏或私自拆卸个人辐射剂量计。
3、每季度末将个人辐射剂量计送检。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制定适合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理顺管理程序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时间节点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将环保责任层层落实到每名职工,打造人人重视环保工作的浓厚氛围。
2、各单位要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便于操作和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奖惩规定,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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