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灵山金矿张家岭矿区(整合)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3-10 10: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招远市灵山金矿张家岭矿区(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三次信息公示,以便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招远市灵山金矿张家岭矿区(整合)项目。
项目类别:B0921金矿采选。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蚕庄镇,详见拐点坐标。
建设单位:招远市灵山金矿。
建设规模:采选规模为1200t/d。
产品方案:金精矿Au品位为60g/t,金精矿产量为56t/d、1.85万t/a。
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为12a(不含基建期)。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整合后由原有矿山调剂劳动定员300人,新增劳动定员200人。矿山采矿采用连续工作制度,年工作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
工程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127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同时鼓励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dxu7ISk7gIjoFieHKFsVA
提取码:7wne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tUu8WfryFna4ULkK2TGeg
提取码:pifa
公众可通过以上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报批版)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查阅。
公示发布单位:招远市灵山金矿
发布日期:2022年3月10日